为满足新园发展需要,提升幼儿园整体教育质量,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水平精良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幼儿教师8人。
2.体育教师兼电教管理1人。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身体健康,遵章守纪,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上进心。
2.具有教育类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有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特长者优先录取。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掌握弹、唱、说、跳、画等专业技能。
5.性别:体育教师兼电教管理岗位要求为男性,其他幼儿教师岗位性别不限。
6.年龄: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即1988年7月1日后出生。有区级以上(含区级)公开课或论文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以及男性幼儿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特长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填写《灵珠山街道办事处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报名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办(402房间),联系电话:0532-86833243。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街道办事处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因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按等比例缩小的原则调整招考岗位人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出每个参加竞争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排出名次,按总成绩依次录用。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五、工资及待遇
1.经考试合格后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实行幼儿园合同聘用制;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工资1600元;期满合格后月工资2400元。
3.试用期结束,按政策办理养老、生育、失业、大病、医疗五项保险。
六、其他事宜
本简章解释权在灵珠山街道办事处。
灵珠山街道办事处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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