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 2013年黄岛区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8人(含公开选聘优秀在职教师6人,详见《黄岛区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大专学历人员需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生源)。
其中,报考灵山实验学校优秀在职教师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5日后出生)。
3、符合考选专业(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
4、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黄岛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5、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单位。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6: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3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毕业生如无对应学科,根据大学期间所学课程情况,可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个专业中选择一个相近学科报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网上审核。报名期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集中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5月9日9:00-1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21日9:00—11:30,13:00—15:00到原胶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二楼)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是否全日制统招师范类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证明,201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二代身份证,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其中,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报考灵山实验学校职位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职称证书、相关荣誉称号证书、地市级以上公开课、优质课证书等;应聘者认为需要提供的、能反映本人专业能力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职教师需提供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和同意应聘的证明。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四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11个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 (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
综 合 类、教 育 类 9:00—11:30
医疗卫生类、其他专业类 9:00—11:00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