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日期:2013年7月19日(周五)。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其中:师范幼教(舞蹈专业)岗位笔试后加试学科技能,其总分100=笔试50+学科技能50。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7月23日(周二)起登录吴中教育信息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有面试资格者,于2013年7月25日(周四)上午8:30~11:30携带身份证,到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领取面试通知书(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以备课、试讲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备课、试讲。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笔试、面试费用为每次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八、招聘录用
1.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吴中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wxedu.net)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者,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体检合格者,经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取签约等相关手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在招聘单位办理录取和签约手续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6.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九、纪律与监督
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十、本《简章》由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7081181。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
附表:
2013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补招职教、小学教师职位表
招聘单位 |
学段 |
学科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吴 |
中职 |
日语 |
01 |
1 |
1: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日语 |
江苏省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
法语 |
02 |
1 |
法语 | |||||
酒店管理 |
03 |
2 |
旅游管理酒店方向 | |||||
导游 |
04 |
1 |
旅游管理导游方向 | |||||
烹饪 |
05 |
2 |
烹饪 | |||||
师范幼教 |
06 |
1 |
舞蹈专业 | |||||
小学 |
语文(一) |
07 |
12 |
1: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
汉语言文学 小学教育(语文方向) |
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 |
语文(二) |
08 |
12 | ||||||
综合实践 |
09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
理科类 |
吴中区户籍,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 |||
合计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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