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原则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国民教育应届、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者。
(二)招聘原则
专业相近,岗位需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个人简介,到学校党委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5日。
(二)由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
(三)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 》(新人发 [2004]69号)文件精神,通过资格审查及政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及试讲。
(四)拟聘人员前往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招聘到学校教学岗位的人员,实行聘用制,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四、招聘岗位
序号 专业 学历要求 招聘人数 岗位 备注
1 英语 本科及以上 1人 教师
2 汉语(维语) 本科及以上 1人 教师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奇公路56号乌鲁木齐煤矿技工学校党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 宋国顺 0991—6809383 13999280325 常晓容 0991-6241038 13999850101
邮编:830027 E-mail:pxk6809581@sina.com
新疆矿业中等职业学校
乌鲁木齐煤矿技工学校
二〇一一年十月
乌鲁木齐煤矿技工学校
二〇一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