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娄星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娄星区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其他条件:
1、初中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②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与报考科目对口);
③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科目对口(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为准)。
2、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同时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科目对口。
3、小学教师同时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等师范毕业,现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②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幼儿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等师范幼儿教育专业且现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②持有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1日-7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缴费、摄像、注册输机的先后顺序进行报名。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4张,并现场摄像。在职教师须持所在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其他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②资格审查。由娄星区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进行缴费、摄像、注册(输机),不得由他人代理。
③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开考时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本次公开招聘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收费标准: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收费标准以物价批复为准。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1日(下午5:30截止)。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凭证到娄星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①初中教师笔试内容参考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初中、高中内容原则上各占50%;
②初中、小学通用教师笔试内容参考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初中、高中内容各占50%;
③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笔试内容参考湖南省现行小学、初中语数教材。小学语文、数学50分,初中语文、数学50分,出题比例语数原则上各占50%;
④报考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参考幼儿教育基础理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和湖南省现行小学、初中语文教材,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和小学、初中语文内容原则上各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