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整体素质,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9名。
具体开考职数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考人数与计划职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专业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地理 | 政治 | 生物 | 体育 | 化学 | 历史 | 美术 |
音乐 |
计算机 |
科学 |
心理健康 | 物理 | 合计 |
合计 | 3 | 2 | 24 | 1 | 3 | 2 |
20(男15,女5) |
5 | 4 | 15 | 9 |
8 |
24 | 3 | 6 | 129 |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
2、热爱教育工作,忠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师范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属第二学历则第一学历须为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其中美术、体育科目不限师范院校。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应(“科学”科目可相关,心理健康科目报考专业可为心理学或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英语、音乐科目须二甲以上),具有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件)、计算机信息技术相关等级证书。
4、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要求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1998年以前连续在县内公办学校代课十年以上的代课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代课经历要求在县教育局有档可查或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出具有关证明,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
2000年以前分配到长沙县的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不受年龄、学历、专业限制。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试教、才艺展示(仅限音乐、体育、美术)、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2日-5月24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
3、报名程序:本人须同意《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照片(未上传相片者不能进行资格审查,上传相片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
1、资格审查时间:
⑴教育部门初审:5月23日—5月25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⑵人社部门复审:5月23日—5月25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2、资格审查单位:教育局和人社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看个人报名信息审核状态。
3、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须知》的要求,经网上交费后,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30日上午10:00至5月31日下午17:0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1日(以准考证为准),上午9:30—11:30。
2、笔试科目及内容:《专业知识》一科,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知识为主,部分涉及高等教育所学知识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查询。
5、查分: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社局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
(四)试教
1、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同一科目总职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所有并列名次人员均入围试教)。试教入围名单及有关事项在长沙县教育信息网、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
2、试教时间和试教地点另行在网上公布。
3、试教内容范围:
现行初中教材,试教时量及具体办法在发布试教入围名单时公布。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加试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办法另行公布。
(五)成绩折算
1、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文化科目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按照职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文化学科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音体美学科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如再出现成绩相等则按试教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长沙县教育局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则按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1、经资格复审合格者须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凡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执行。考察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九)公示及聘用
笔试、试教、才艺展示、体检、考察等阶段的结果将进行公示,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县教育资源中心网站(www.csxedu.net)、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若招聘人员中有自愿放弃的,按照相同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1、招聘人员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按照同一科目成绩高低自主选择,签订聘用合同,在应聘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调动,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列入编制备案管理,享受长沙县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六、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2、技术支持:
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31-84062128
3、监督电话:0731-84012157
七、本简章由长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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