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2012)第15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快我县教师的补充力度,确保师资配备基本到位,面向社会通过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采取自愿报名,要求专业对口,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凡户籍是祁东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2周岁(1981年8月31后出生)内,只要愿意回本县任教、服从工作安排,经考核合格,给予接收。
2、凡户籍是祁东县的一本普通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和一本普通全日制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内,只要愿意回本县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经考核合格,给予接收。
3、凡户籍是祁东县的二本普通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专业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二本普通全日制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201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只要愿意回本县乡镇村小任教,服从工作安排,经考核合格,给予接收。
(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参与过非法组织的;
2在近三年内受过纪律处分的;
3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可委托他人报名。
2、时间:2013年6月8日至6月28日
地点:县教育局505室
3、报名时应提交如下资料:本人档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近期(一个月内)2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5张。
4、报名时应填写好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县政府办组织下,实施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在县委、县政府主管教育的领导组织下,对资格审查后的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五、体检
体检由县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体检如出现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聘用要求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者,全部予以聘用,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入编手续。同时,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五年服务期,在服务期内,不准异动。
祁东县教育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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