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3年公开招考教师笔试成绩已公布,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教师招聘工作,根据《2013年永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通告》,现将2013年永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入围考生面试资格复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查对象: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1(含符合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因永春侨中普通高中体育教师岗位及永春职专制药工程岗位无人报考,取消这两个招考岗位。
二、复查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复查地点: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应携带材料
1、笔试准考证(免笔试的考生除外);
2、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县职专招聘的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学科除外);
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的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应复印户口薄主页和个人单页);
7、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有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
8、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9、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10、其它应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复印件按顺序装订。《201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作为封面,由考生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考试专栏网上报考平台”自行打印,考生应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同时签署本人姓名。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复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非应届毕业生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日,否则视为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
3、出现放弃面试资格复查或面试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查。
4、报考小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教师岗位(见附件3)的入围考生,在面试资格复查时,应提交《2013年永春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选择应聘单位志愿表》(见附件4),贴上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底相片。入围考生选择应聘单位具体志愿情况将在永春教育信息网公布。
5、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永春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附件:1、入围考生名单
2、入围考生面试资格复查时间安排表
3、小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教师岗位具体职位表
4、2013年永春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选择应聘单位志愿表
永春县教育局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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