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的有关精神,钟楼区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于2013年5月23日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其申请材料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本次共受理申请143人,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141人合格(名单见附件)。
一、审查合格人员,我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领取证书安排如下:
1、领证时间:2013年6月5-6日。
2、领证地点:常州市钟楼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星港路88号,钟楼区政府541室)。
3、领取证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集体代领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和代领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报名时未取得补考相关文化课合格证书的还需提供合格书。
4、取得毕业证书的江苏理工学院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学院统一领取。
二、未取得教师资格人员由我局寄送《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附:2013年通过名单.xls
常州市钟楼区教育文体局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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