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形式为说课。其中幼教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及技能考核(说课和技能各占50分)。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为60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成绩单》,进入面试的领取《面试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具体领证时间、地点见附表:
报考类别 |
领证日期 |
领证时间 |
领证地点 |
小学、幼儿园 |
6月 25日 |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
常熟市教师进修学校 (学前街23号) |
小学、幼儿园学科招聘岗位均由市教育局组织集中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证》。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40%+面试成绩×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本考点同组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2、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实行一次性体检。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审核后,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教育信息网、常熟人才就业网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师范类毕业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及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220096、0512—52707135。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2013年常熟市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熟 市 教 育 局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二○一三年教育系统第二次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 ||||
序号 | 学 校 | 学 科 | 合计 | |
语文 | 幼教 | |||
1 | 王庄小学 | 1 | 1 | |
2 | 碧溪小学 | 1 | 1 | |
3 | 何市小学 | 1 | 1 | |
4 | 张桥小学 | 4 | 4 | |
5 | 吴市小学 | 1 | 1 | |
6 | 东张小学 | 1 | 1 | |
7 | 赵市小学 | 1 | 1 | |
合 计 | 7 | 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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