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泽 州 县 教 育 局
关于二〇一三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了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全县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编制内为基层学校公开招聘85名教师(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教师85名,其中高中教师35名,招聘名额为语文5 名、数学6名、英语6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3名、政治3名、地理4名、历史2名;初中教师30名,招聘名额为语文7名、数学6名、英语6名、物理6名、化学5名;幼儿教师20名。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计划内招生、尚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任在职)的人员。
四、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或党政纪律处分。
2、报考高、初中教师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高、初中教师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的为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教师职业体检标准要求。
5、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其他违法违纪现象。
五、资格审查及报名登记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
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应学籍、教师资格证(注明学段学科)证明,并提供原户籍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泽州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人只能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
3、各学段每学科(包括服务基层专门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3倍以上,如达不到的则取消或调整该学科的招聘名额,并再次进行公告。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学科,原报该学科的考生可重新填报志愿。
4、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填写《泽州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考试承诺书》,如进入考核阶段,查实有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5、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6月13日——6月17日下午5:30
地点:泽州县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市区北大街207号)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7月3日至7月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6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记分。
3、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以我县现行学段学科教材内容为主,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有关内容。
笔试成绩按学段分学科公示。笔试成绩达60分者为合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别以所报学段学科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评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比例不达1:3时,按笔试实际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末位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专业技能测评范围。
4、公布具体学区(或学校)的学科招聘名额。
5、进入专业技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填报岗位志愿。
七、专业技能测评
参加专业技能测评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专业技能测评分课堂教案和课堂教学两部分,课堂教学时间为15分钟,采取面向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分,百分制计分,其中课堂教案30分,课堂教学70分,两项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分别记入专业技能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并当场公布。
专业技能测评分别以现行高、初中二年级教材为准,幼儿园以大班艺术课程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选择课题进行讲课,课题随机抽签决定,提前2小时备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