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专任教师和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岗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高中专任教师35名,职中专业课教师5名,初中专任教师20名,小学专任教师20名,共计8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陵川县2012年公开招聘定岗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1.高中专任教师:面向全国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2.职中专业课教师:面向全国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3.初中专任教师:面向户籍为陵川县(含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陵川县或父、母、配偶有一方系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4.小学专任教师:面向户籍为陵川县(含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陵川县或父、母、配偶有一方系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刑事或党政纪律处分,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自愿到我县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3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要求:
(1)应聘高中专任教师必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且应聘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应聘职中专业课教师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暂无相应教师资格者,可以先参加应聘,录用后,二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3)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应聘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小学教师资格,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要求。
五、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持本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有学位证者同时提供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档案、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及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到指定地点报名。不是本县户籍但属招聘范围及对象者需提供本人结婚证和计生委出具的生育证明,出具的父、母、配偶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并由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审核盖章。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陵川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填写上交后一律不再受理更改。
4.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核实有误,影响聘用,责任自负。
5. 原则上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不少于拟招聘名额的3倍,不足这一比例时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确定拟招聘名额,并对外公布。
6.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8月8日。
7.报名方式及地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设在陵川县行政服务中心。
8.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请于笔试前一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9.联系电话:0356-3191291 0356-6209057
六、考试考核
包括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评占总成绩的4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定。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笔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段和学科现行国家统编教材知识。
笔试成绩按学段分岗位公示。分别以所报学段及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评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专业技能测评对象)。
2.专业技能测评
(1)采取面向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分,当场公布,讲课分值为100分。提前2小时进行备课,讲课时间为20分钟。
(2)计分办法:从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评委评分之和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评得分。
(3)测评内容:以各学段各学科现行国家统编教材内容为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等。
(4)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核对象的确定
以拟招聘名额的1:1比例,按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总成绩分学段分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岗,从该岗位中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组织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岗,从该岗位中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八、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技能测试时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若再相同,双学位、后取学历高者优先,最后仍无法确定时,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
2.若某一岗位出现空缺,可在与该岗位同学段同学科未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中按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前辅导班。
九、确定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
1.体检和考核全部合格并签订聘用合同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2.对拟聘用对象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等手续。
十、聘用与管理
正式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待遇按我县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现行标准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后起薪,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除合同,一经续聘后,五年内不得流动。
十一、组织实施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圆满完成,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纪检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陵川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整个招聘工作在领导组统一指导下进行。
十二、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356—620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