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聘者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及受聘岗位,享受番禺区相应类别事业单位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集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可委托他人报名)。每人仅限按《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一》、《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二》和《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三》的分类报其中一类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具有广州市户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归入应届毕业生一类,应聘应届毕业生的职位,笔试和面试成绩与应届毕业生一同排序。
1.网上登记:各应聘人员必须在番禺人才网或番禺教育信息网利用报名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个人信息并打印《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使用帮助”。平台开放时间从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时至2013年6月5日(星期三)中午12:00时。
现职骨干教师和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须在填写报名表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6-8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大学(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顺宁路)。
4.报名要求:提供《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应聘人员必须在“本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名)1份。
5.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应聘人员报考工作并初步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考务费用,考务费用每人50元。报名并交费后无论任何情况都不予退费,例如:已参加考试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
(二)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参加笔试者于2013年6月9日(星期日)下午4:00时至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5:30时通过番禺人才网或番禺教育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1.根据《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3号)的精神,番禺籍生源2013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的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和双向选择见面会后,参加相应岗位的面试,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此类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界(含学科教学)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的认识和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和应用;教育法规常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笔试成绩按类别、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拟招聘职位数1:3(音乐、美术、体育为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如遇报考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经区教育局同意,可将入围比例降低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6月19日左右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查询。
5.笔试的有关规定于笔试前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
3.资格审查时提供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提供本人的《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需贴上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
(2)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2011、2012年毕业的往届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证明书、暂缓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已婚非广州市户籍的需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有广州市户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证明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4)现职骨干教师: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证明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的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已婚非广州市户籍的需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人员学历学位的鉴定证明,可由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代办(联系电话:020-84621543)或自行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供鉴定证明的,可先提供办理鉴定证明的回执,录用后再补交。
4.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2013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在面试期间招聘单位还可随时再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即取消面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若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况,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可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通过资格审查者领取面试资格凭证。
(四)双向选择见面会。
1.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双向选择见面会。
2.时间:2013年6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5:00时进行,由番禺区教育局组织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园)等用人单位与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双向选择见面。见面会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
参加双向选择见面会的人员,在参加双向选择见面会时必须准备好多份个人材料到相关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园)的接洽点自荐,并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安排面试。
(五)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1.面试以试教(或试讲、说课)和面谈的形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类的应聘者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7月8日前完成。专业技能测试由番禺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试教和面谈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园)各自设立的面试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区教育局负责协调、监督。
3.各职位的面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招聘人数的2倍(自荐人数不足此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安排面试);每位应聘者的面试单位不得超过3家。
4.专业技能测试初定于2013年6月23日(星期日)进行,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初定于2013年6月21日左右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初定于2013年6月26日左右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查询。
5.面试成绩中音乐、美术、体育类的专业技能测试占40%,试教(或试讲、说课)占30%,面谈占30%。其它学科试教(或试讲、说课)占70%,面谈占30%。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园)根据总成绩(且面试成绩合格),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的拟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