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县教育局所属农村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数量
招聘对象为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其中报考学前教育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暂无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如所学专业与所招学科专业对口的也可报考。计划招聘47人(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违法行为的;
3、有违法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小学、幼儿园工作的。
四、招聘的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与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文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廊坊市教育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有效居民身份证;
(6)户口薄;
(7)其它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注:上述证明考核与复审时提交)等。
上述证件和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8)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经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由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学科,不得重复报名。同一学科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急需学科,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5、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经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对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