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70名,具体为农村初中学校招聘15人,其中中文4人,政史2人,地理1人,物理4人,化学2人,英语2人。乡镇农村小学招聘35人,其中中文3人,数学2人,英语5人,体育10人,音乐5人,幼教10人。第二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20人。报名应聘人数少于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名额,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学科招聘人数进行调剂。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幼儿教师为:
1.热爱教育工作;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幼儿园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及音乐、美术、舞蹈专业毕业生;
3.年龄28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以后出生)且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4.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中小学教师为:
1.热爱教育工作;身心健康,仪态端庄;
2.初中教师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小学教师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年龄28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以后出生)且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4.每人仅限报一个类别、一个专业;
5.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对符合招聘条件者于规定时限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本人必须亲自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凡属于弄虚作假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地点:香河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8315026
报名时间:2012年8月4日--8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提交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毕业生档案及报到证等。
报名人员登陆网站:http://60.10.19.139:8080/,查看报名审查结果以及准考证领取、笔试、面试、体检等事项的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因未及时登陆网站获取通知而造成延误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笔试及面试:
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成绩核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再相同组织复试。
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
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予以淘汰。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各评委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告知本人面试成绩。
中小学教师面试为试讲,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以中小学教材内容为依据,试讲时间为15分钟。
幼儿教师面试为试讲答辩、技能测试等内容,其中试讲答辩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并按评委的要求和提问回答有关问题;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弹、唱、跳、画等内容,主要包括⑴命题作画:考生根据命题要求作画,作画形式为简笔画。绘画工具(铅笔、橡皮)考生自备,绘画纸统一准备。⑵即兴弹、唱:考生根据评委提供的单旋律曲谱用钢琴即兴演奏,根据评委提供的曲谱视唱(弹、唱曲谱均为简谱)。⑶即兴舞蹈表演:考生根据评委提供的音乐旋律进行即兴舞蹈表演。⑷即兴讲故事:考生根据评委提供的故事稿讲故事。所有测试项目均应听从评委所提出的要求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
3.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根据计划聘用人数择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择优依次递补。
4.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择优依次递补。
5.公示:对拟聘用教师由香河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6.聘用:拟聘用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后纳入县财政编制,由教育局安排工作,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人事管理权限予以辞退。
香河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