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年龄: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廊坊籍未就业毕业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幼教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农村中学教师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应具有幼教专业教师资格;应聘农村中学教师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遵纪守法,在校未受过处分。
二、学科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55名,其中:幼教5名;初中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12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3名,音乐4名,体育7名,美术4名。
三、程序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至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30,共3天。
2、报名地点:广阳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工作人员同时审查以上原件;同版小二寸照片2张;《广阳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广阳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册》。报名时交报名费130元。
4、领取准考证:通知报名人员于指定日期登录“廊坊广阳教育信息网”,查看报名审查结果;报名审查合格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须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当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应聘人员。
(二)笔试
笔 试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和从事本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以上书籍考生自备)。各学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面试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由说课和答辩组成,聘请专家就现 行幼儿园、初中教材制定说课及答辩题库。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学科人数的2倍择优确定参加试讲名单;如进入试讲比例的最后名次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 参加试讲。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说课占60分,答辩占40分。说课时间10分钟,答辩5分钟。专家打分,现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核算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生的成绩汇总工作。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之和(核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截取,确定拟录用人员;截取的最后名次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录用。
(五)复审与考核
对 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审,主要复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学生档案。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对不能按照要求参加复审及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复审合格的拟录用毕业生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标准详见《广阳区教师招聘体检标准》)。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复审、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被举报有舞弊嫌疑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
四、办理录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的,按照聘用程序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安排被录用人员到幼儿园和农村学校任教;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新录用的毕业生考察期为一年,期间按见习期工资发放;考察期满,经全面考核合格者享受广阳区国办教师待遇;不合格者,按人事管理权限予以辞退。
廊坊市广阳区人事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