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管理区行政事业单位队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管理区党委、管委会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录职位与计划
本次招录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1人,具体岗位如下:
一类:面向乌拉盖管理区招录汉授幼儿教师3人(学前或幼儿教育专业)。
二类:面向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录草监局工作人员4人(专业不限,在同等条件下草原、畜牧专业优先)。
三类:面向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录公安局文职人员5人(男性3人、女性2人、专业不限);
四类: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公开招录公安局文职人员5人(男性,公安、法律、司法相关专业)。
五类:面向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录巴音胡硕镇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工作人员1人(农牧业或经济管理专业)
六类: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公开招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作人员3人(农学专业、男性;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生物化学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通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考生学历全部采用网络查询认证,网络查询无法认证的,不予认定学历。
3、招录具有乌拉盖户籍(2012年12月31日前落户,当地子女外出就学迁出户籍,除在学校外,未在其他地区落户的、手提户的可按第一次在管理区落户时间计算);招录具有锡盟户籍(2012年12月31日前在锡盟落户)招录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2012年12月31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落户)。
4、在乌拉盖管理区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可不受户籍限制。
5、各单位经人事部门备案、由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临时工作人员,不受年龄、学历、专业限制,均可参加考试。
(二)专业条件
一类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普通话达“二乙”以上水平,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学前(幼儿)教育或中等幼师专业毕业生;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根据《中共锡盟委办公厅、锡盟行署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字﹝2011﹞81号)文件精神,2002年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被派遣到乌拉盖的小教大专班或师范类毕业生,报考一类岗位时不限年龄、学历、专业,并可享受笔试加分优惠政策,报考二类、三类的岗位时不限年龄、学历限制,但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类、三类、四类、五类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类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5月24日
报名地点: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股(402室)
联系人:贾娟、齐荣梅、王亚茹、
联系电话:0479-3351251
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职位)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
2、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合格人员不予参加考试。
五、招录程序和方法
招录程序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五个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30日,请考生务必于2013年5月29日下午5:30以前领取《准考证》,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采取闭卷考试方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根据《中共锡盟委办公厅、锡盟行署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字﹝2011﹞81号)文件精神,2002年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的、被派遣到乌拉盖的小教大专班或师范类毕业生报考一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加20分。
(二)面试
1、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一类面试:考生面试分为两项,一项为专业技能面试,考生可以对乐器演奏、舞蹈、唱歌、绘画、手工任选一项展示自身特长;另一项为综合素质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仪态仪表、情绪控制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面试:考生面试为口述答题,主要考察考生应辨能力、仪态仪表、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一类岗位的2002年以前师范类毕业生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20分)×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按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从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四)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分别由管理区纪检监察、编办、人事部门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报考同职位的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录用:经考核确定的拟录用人选,经过为期三天的公示后,由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管理区管委会进行审批录用,总成绩出现并列,录用笔试成绩高者。经试用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公安局拟录用人员,一经录用须与单位签订五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服务期不满的,不得流动,否则取消录用资格。2013年应届毕业生9月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进行学历验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此次招录的工作人员享受管理区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管理区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根据公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5:1不予开考。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体检通知单》的,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乌拉盖管理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开
招录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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