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共32名)
学 段 |
小计 |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 |
财会类 专业技术 人员岗位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音乐 |
计算机 |
通用 技术 |
幼儿园 | |||
城区小学 |
7 |
2 |
2 |
/ |
/ |
2 |
1 |
/ |
/ |
/ |
城区初中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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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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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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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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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一中、市职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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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二中、市职教中心) |
幼 儿 园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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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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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 |
2 |
2 |
1 |
1 |
2 |
1 |
2 |
19 |
2 |
1、德才兼备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容貌端庄,形象好。
(二)岗位条件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通用技术岗位除外)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其中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资教生、特岗生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除外)。
②除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及资教生(特岗生)外,其余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③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2、报考通用技术教师岗位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其中:
市一中通用技术岗位限机械加工、机械制造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
市职教中心通用技术岗位限机械加工、机械制造和数控技术应用等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
②考生报考通用技术教师岗位须报考到具体招聘学校。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幼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中专毕业学历)。
②除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及资教生(特岗生)外,其余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③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
4、报考财会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
特别规定:符合上述教师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中,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一经聘用,须在三年聘期内(截止2016年7月31日)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四)本市在编教师(包括聘用制教师)不得报考。
四、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符合上述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日上午8:00至5月20日下午5:00(有效工作日)。
3、报名地点: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17—482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