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启示
德州市第一中学现为山东省规范化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德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适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招聘更多、更优秀人才充实到教育教学岗位,经德州市编制委员会、德州市人社局、德州市教育局批准,现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招聘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一、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华中师范大学(武汉),陕西师范大学(西安),西南大学(重庆)。
二、招聘职位与数量:
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6名,物理4名,化学4名,生物4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信息技术1名,通用技术2名,共37名。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说课)方式进行。通过说课,考察应聘者运用专业知识和理论实际授课的能力和水平,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综合素质。
四、招聘程序:
(一)成立六所师范院校招聘教师信息宣传小组,成员从市教育局和德州一中等单位抽调。
(二)信息宣传小组首先与所到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联系,并在其就业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请有意向应聘的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应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在4月21日前发至德州一中办公室邮箱dzyzbgs@163.com。经学校初审合格者,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要求等。
(三)信息宣传小组赴六所高校进行招聘信息宣传,并与毕业生当面进行交流、洽谈。对有意向应聘的毕业生,经信息宣传小组成员初试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要求等。
五、组织面试(说课):
(一)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二)说课:
1.说课内容:德州市现行高中教材内容;说课课题由专家命制。
2.说课程序:
(1)应聘者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室报到,按组别、分学科抽签确定说课顺序。
(2)应聘者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带到准备室抽取说课课题,按抽取的说课课题准备,准备时间不超过60分钟。
(3)每名应聘者的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15分钟时现场工作人员提示停止。
(4)应聘者说课完毕,由工作人员带至休息室等候成绩公布。
(三)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
1.评分标准:依据课标、常规教学要求、专业特点制订评分标准。说课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
2.打分办法:评委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现场打分。统计分数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说课(技能测试)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3.成绩公布:每组应聘人员说课全部结束,由计分和监督人员对他们的说课成绩汇总,核对无误签字,当场公布。
4.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列入考核范围。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进行,出现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基本素质、奖惩情况、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复核其应回避情况。2013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提交的原始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证明不相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核工作结束后,由考核工作小组写出考核报告,签署意见,报市人社局。
七、体检:
对考试、考核均合格人员要进行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八、公示:
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要在德州一中、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处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德州一中和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批。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德州一中凭“聘用通知书”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在德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开展,市教育局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市人社局全程监督。参与面试的评委全部从异地聘请。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工作纪律,切实保证招聘人员的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补充说明:
对于硕士毕业生,要求其本科段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应届毕业生。
咨询电话:0534—2672705、2672707。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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