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人〔2006〕69号)的规定,结合融安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2013年融安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或中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本科学历1982年4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位1977年4月19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的1972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曾被聘用,但拒不到岗位工作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融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共设31个岗位,拟招聘37人(详见《2013年融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为下简称《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采取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或应聘材料以邮寄方式寄至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地址、电话、邮编详见《计划表》)。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职称证等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4.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2012年5月3日。邮寄报名材料的,以寄出地邮戳为准,邮寄材料的同时打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证实自己已经报名并邮寄报名材料,以便给单位做好面试相关准备工作。
邮寄方式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于面试前一个工作日携带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到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不符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工作的整个过程。融安县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预审,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五、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面试人选在融安县人才网上公布。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又确实需要人的,必须按程序报柳州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
除教育系统外,其余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教育系统招聘的职位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试由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在融安人才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一)体检
体检由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费自理。
(二)考核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柳州人事考试网和融安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3)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4)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咨询电话:0772-8136829(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监督电话:0772-8136106(融安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应聘报名表.rar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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