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2013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规范教师职业标准,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预备队伍为宗旨,从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和长远目标出发,进一步完善和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稳步推进我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健康发展。
二、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都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严格按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3〕15号《关于2013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4月1日——4月10日宣传启动工作。将2013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通过定南县政府网、定南教育信息网、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
2、教师资格网上申报:4月18日至5月8日考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
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
户籍在我县境内的往届毕业生(或在我县工作的申报人员)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应选勾定南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应选勾赣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6、现场确认:4月30日至5月30日,县教体局人事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两学”成绩合格、普通话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材料现场确认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本县申报高中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收集整理上交市教育局。
现场确认上交材料:
凡户籍在我县境内或在我县工作人员,申报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到我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以及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审核材料一份;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2)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或参加“考试试点”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核对);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⑦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4)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学校为单位,逐人建档集中预审(具体办法由设区市教育局规定)。确认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身份后,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江西教师网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成绩光盘上进行核对审验盖章确认);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参加三个月以上幼儿园毕业实习证明和鉴定书;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7、体检时间:5月10日
8、6月25日——6月30日进行教育教学和能力测试。
9、7月中旬,对各项考核合格的申报者发证。
定南县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
工 作 内 容 |
备 注 |
4月1日至
4月10日 |
宣传启动工作:将2013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通过定南县政府网、定南教育作息网、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 |
县教体局 |
4月18日至5月8日 |
教师资格网上申报:考生到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 |
中国教师资格网 |
4月30日至5月30日 |
现场确认:县教体局人事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两学”成绩合格、普通话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材料现场确认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本县申报高中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收集整理上交市教育局。 |
县教体局人事股 |
5月10日 |
体检:领取填写好的《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要求(空腹等)前往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
县教体局、县人民医院 |
6月25日——30日 |
进行教育教学和能力测试 |
县教体局 |
7月1日——10日 |
资格审查: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申请者材料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绩,提出审查意见。 |
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 |
7月中旬 |
对各项考核合格的申报者发证。 |
县教体局 |
2013-4-1
试题推荐:中学教师资格试题 小学教师资格试题 幼儿教师资格试题
真题推荐:中学教师资格真题 小学教师资格真题 幼儿教师资格真题
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