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的考生,可持成绩报告单到各市(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根据通过人员情况,确定当地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报省资格办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全省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应于6月21日前全部完成。
联系电话:029- 88668691
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2013年4月24日
注意事项:
1、查询出成绩后,必须点击“打印成绩报告单”按钮,才能打印出正确成绩报告单,有效的成绩报告单除个人信息、成绩以外还带有底纹、公章以及二维码,各市(区)教育局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扫描器辨识真伪。
2、如打印出的成绩报告单没有底纹和公章,IE8 环境下请点击浏览器菜单上的“工具”,在出现的菜单中点击“Internet选项”,在窗口中选择“高级”,在设置中找到“打印”,确保“打印背景颜色和图像”处于选中状态;IE9、IE10 环境下,请点击“打印”菜单,选择下面的“页面设置”,将里面的“打印背景颜色和图片”选择上;设置完成后,重新启动 IE 后,再进行查询和打印。
3、对于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需要更改的考生,请联系所在市(区)、县报名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市(区)统一上报省资格办进行审核更改。
4、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留意各市(区)教育局网站相关信息以便进行下一环节的思想品德鉴定、体检及专业技能考试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