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2013年二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云阳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
(三)其他要求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4月14日,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6月30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开展,凡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根据《一览表》中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大家办公大楼)事业单位管理科。咨询电话:023—55129700。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需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从业(执业)资格证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报名。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持《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已参加执业(助理)医师和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还未获得证书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考试成绩合格原件及复印件;云阳县外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考生,可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报名。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或缴费收据原件于2013年5月9、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均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一览表》。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应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面试人选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单位需要和招聘岗位实际情况,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上课方式进行;县环境监测站面试采取实作方式进行;其余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校医)所有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执行,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因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岗位确定
报考教育系统、乡镇卫生院、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学科(专业)类别,按所报考岗位和学科(专业)类别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岗位。选择岗位时若遇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文件精神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招聘人员须在云阳县服务满5年及以上方可申请流动。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信息发布
考试考核成绩、面试时间、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将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信息栏目)、云阳县教育委员会网站(公示栏目)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以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云阳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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