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中学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
蓬江区地处“珠三角”腹地,位于享有“中国第一侨乡”美誉的江门市中心城区,为江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所在地,是广东省教育强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十一五”期间,共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15亿元,现教师人均年收入达8.35万元。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我区2013年按照普通高中教师的资格和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棠下中学高中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招聘对象
“211工程”师范大学的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教师的达二级甲等),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无精神病史。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七)服从组织分配。
注: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填表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至4月18日;填表报名地址:http://pjedu.jmpj.gov.cn。
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视情况合理调整招聘人数。
2、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4月20日下午2:30—5:00
(2)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一楼顺德厅。
3、现场资格审核报送资料:报考人员本人须到现场当面审核。按要求提供网上报名打印表和报名资料(收缴的报名表格和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并按顺序依次排列,A4纸,报名所用的相关证件须提供原件用于备验,下同),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1)打印《江门市蓬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证书、计生证明和无犯罪证明(由学校出具证明或户籍地相关部门出具)及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4、经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发放《考试通知单》。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分初试和复试进行。由江门市蓬江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进行。
1、初试
(1)时间:4月21日上午9:00开始;地点参看《考试通知单》。
(2)报考人员在初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初试顺序,报考人员不按时到达初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初试使用统一试题,初试期间对报考人员进行封闭式管理。
(4)初试结束后,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1:3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人员名单于当天下午5:00在华南师范大学招聘现场予以公布。
2、复试
(1)时间:4月25日上午8:00开始;地点:棠下中学高中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棠下大道10号)。
(2)报考人员在复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复试顺序,报考人员不按时到达复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试使用统一试题,复试期间对报考人员进行封闭式管理。
(4)报考人员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30分钟后,书面通知本人。
(三)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考察
体检结束后,区教育局须对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区教育局组织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表现进行考察。由区人社局对考察人选的报考资格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五)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根据招聘情况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和江门市蓬江区人社局商定同意后,可以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考察合格人员放弃录用机会的。
(六)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后由区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硕士毕业生的半年),档案挂靠区人才交流中心,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在编教师;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信息公布
相关招聘信息在蓬江人事人才公益网(网址:http://www.pjrs.gov.cn)及蓬江区基础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pjedu.jmpj.gov.cn)公布。
五、联系办法
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35号
电话:0750—3226160,8222935
联系人:赵老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江门市棠下中学学校简介.rar
江门市蓬江区人社局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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