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台山市教育局2012年教师招聘150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 、《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 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江人社发〔2011〕807号)和《关于印发台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台府〔2004〕115号)的精神,经市编委会(台机编〔2012〕2号)批准,按照中学教师的资格和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共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服务基层大学生、外地在职在编教师,共招聘150名。招聘岗位学科:普教类: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生物、地理、心理健康教育、音乐、计算机、美术;职教类:汽车维修、数控模具、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美容、土木工程、动漫设计、艺术设计等。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除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的资格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含2010年、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
2、符合普教类招聘岗位专业且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台山市户籍(含台山市生源)应届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含2010年、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
3、符合职教类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含2010年、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
4、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参加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含今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其中,尚未具备教师资格条件人员只准报考职教类招聘岗位。
5、男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或女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较好的教学及管理经验,且符合人才流动条件的外地在任教师。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籍贯台山或配偶在台山工作,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学二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较好的教学及管理经验,且符合人才流动条件的外地在任教师。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受聘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7日至5月18日。
2、报名方式:到台山市教育局人事股或指定院校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资料要求:报名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和《暂缓就业协议书》)、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测试证书及身份证(台山籍应届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还应提供户口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2010年招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持市委组织部开具报到证);外地在任教师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单位工作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籍贯台山或配偶在台山工作还应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和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报名考生均应交近期白底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及填写好的《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负责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由台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及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的教师类招聘考试科目。
(一)在任教师、硕士研究生、省级重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考试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试教)相结合,面试成绩的50%及专业技能测试(试教)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学科的综合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在指定院校现场报名的可设点集中考试)。
(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的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按笔试成绩的50%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按职位的综合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确定考察的人选,予以公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考试、复审和体检确定合格的人员,由所在学校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符合条件者,其空缺岗位学科可按本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发现伪造报名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台山市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六、公示
通过考试、复审、体检、考察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合格的,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山人才网、台山市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的、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台山服务5周年以上才能办理调离台山手续。
详情咨询:电话:0750-550760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5526405(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750-552100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5533956(市教育局)。
本公告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注:《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来源于台山人才网,最近更新:4月27日。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的文件。《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