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党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我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4名。现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经济学专业2名、哲学专业1名、法学专业1名,详见《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职位 名称 |
专业 |
开考比例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教师 |
经济学 |
3:1 |
1 |
博士研究生 |
教师 |
哲学 |
3:1 |
1 |
博士研究生 |
教师 |
经济学 |
3:1 |
1 |
硕士研究生 |
教师 |
法学 |
3:1 |
1 |
硕士研究生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附加分条件
凡具备上述招聘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
1、独立发表或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的,每篇加2分(发表论文以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知网、万方学术期刊、维普期刊、中国重要报纸收录为认定标准,不含增刊、专辑)。
2、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或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的,每篇加5分(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8年版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二张。外地考生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原件及复印件待考试时带来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0日—2013年4月5日 (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学院路8号)
联系电话:0518—81088822(传真)、81088813、81088812;电子邮箱:lygdxrsc813@163.com; 联系人:陈福洁
2、资格审查:根据招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开考比例3:1,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截止后通知其本人到市委党校参加考试。
3、考试:考试采取试讲、答辩形式。学校根据专业指定试讲题目,试讲人员提前3天将试讲提纲和课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试讲时间为30分钟,答辩15分钟。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50%;论文加分计入总成绩。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考岗位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并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核。考核同时对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连云港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除享受市委党校正式教师待遇外,还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连发〔2009〕18号)等文件规定的待遇和优惠政策。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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