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一中学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凤庆县委 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凤发〔2009〕15号)、《凤庆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凤教发〔2011〕50号)和《凤庆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 (凤教发〔201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面向全县公开招聘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总招聘教师8人,具体科目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3人、生物1人、地理1人、信息技术1人。
三、招聘对象
全县在职公办高中教师、初中教师。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3年及以上高、初中教师教龄。
(二)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专业起点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专科及其以上)。
(三)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
(四)爱岗敬业,师德师风好,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及其以下,没有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
(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六)能胜任高中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七)县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近三年教学实绩突出且具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至8月13日。
2、报名地点:凤庆县第一中学办公室。
(咨询电话:0883-4211096 13094399144)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申请表、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技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三年的教学成绩(要有学校签章)。
4、竞聘教师的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竞聘。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每个岗位与竞聘教师报名比例须在1:3及其以上方可组织招聘。若每个岗位竞聘人数不足,须通过招考领导组研究并报教育局批准方可开考。
1、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准备。(2011年8月7日至8月13日)
2、在招聘当日按评委人数的3倍建立评委库,由监督人员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委。
3、笔试。2011年8月15日下午4:00—6:00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卷面满分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高中占50%、初中占50%)。由纪委监察局人员随机抽取命题人员,在纪委监察局、人事局、教育局监督下封闭命题、制卷。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说课和答辩)。2011年8月16日上午8:00以前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9:00开始说课,由招考领导组确定说课年级,纪委监察局监督人员现场抽取课题、现场限时备课,说课和答辩时间15分钟。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后按50%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录用程序
(一)考核结束,以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三年教学实绩、担任班主任经历、县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公示。将拟聘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收集群众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教育局、人事局行文流动,并由学校根据专技岗位空缺情况签订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者,取消竞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的全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县人事局、县教育局监督和指导。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0883-4215837
凤庆县第一中学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