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计划
舞蹈1人,音乐1人,汽修1人,动漫设计1人。共计4人。
二、招聘对象
1.应、往届全日制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2.音乐专业教师的招聘对象为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汽修、动漫设计、舞蹈专业教师的教师资格,暂不做必备要求)。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试讲和技能操作两面三部分进行。面试和技能操作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理论与基本技能。
五、聘后管理及待遇
拟聘用的教师纳入虎林市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管理,享受黑龙江省正式公办教师的相关待遇。
六、报名、面试时间及地点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须带毕业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仅限报考音乐专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往届毕业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到虎林市人才市场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1年9月13日17点。
面试时间:2011年9月16日。
联系人:张国强
联系电话:04675888156、13796930577
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虎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