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当前教学和升本后的人才培养需要,经鸡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应往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必须是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海外留学经历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
(1)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非必备项)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的学历学位证明),以及自荐材料、3张同版2寸免冠彩色半身照片,到各校招聘现场或鸡西大学综合办公楼四楼人事处现场报名。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邮编:158100
联系电话: 0467—2395735 2395023
联系人: 于老师 李老师
(2)网上报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非必备项)的电子扫描件(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的学历学位证明),以及自荐材料、报名登记表、同版2寸免冠彩色半身照片电子稿,发到鸡西大学人事处邮箱:jxdxrsc@126.com。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时间:2012年6月20日——21日8:00至17:00点
地点: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
(三)考试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经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察合格后直接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是结构化面谈和试讲(或说课)两个科目,重点考察拟聘人员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方面水平。考试时间为30分钟,各15分钟;分值为100分,各占50分,两项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并按报考的岗位排出名次。考试地点:设在鸡西大学,遇有特殊情况,经考试领导小组同意也可设在招聘现场。考试成绩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鸡西市人事人才网、鸡西大学网站公布。
面试、试讲(说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拟聘用人员数量,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由鸡西大学成立考察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考察。
拟聘人员经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或另行公开招聘。
(五)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鸡西市人事人才网、鸡西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被确定拟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到鸡西大学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鸡西大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享受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可按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核入学校非全额补助事业编制。
(四)试用期满,学校为聘用制专任教师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
(五)聘用人员是“985”或“211”院校毕业的,学校另行资助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硕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