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同政发[2011]20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高中教师人员编制及岗位的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0名高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大同县高中教师,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方便考生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制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报县政府核准,经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后执行。招聘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招聘方式及人员待遇。
1. 招聘单位:大同县一中
2. 招聘岗位:生物教师、语文教师、历史教师、政治教师、物理教师、体育教师
3. 招聘人数:10人(生物教师2名,语文教师2名,历史教师2名,政治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4. 招聘方式:大同县高中教师的公开招聘要符合《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大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招聘方案,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相关聘用事宜。
5. 招聘人员待遇:此次公开招聘的大同县高中教师,属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此次高中教师招聘面向全市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类)及以上毕业生为招聘对象。此次招聘实行公开报名。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 具有大同市范围户籍,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后出生)。
4. 报考大同县一中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全国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类)及以上学历。
5.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6. 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 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 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八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经县委、县政府会议通过后,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x.gov.cn)和县电视台等媒体同时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 年 1月31 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报考人员须支付报名费壹佰元。
2. 报名时间: 2013年 2月18 日至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大同县政务审批中心。
3.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审查。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须原件与复印件),能证明有两年教学工作经历材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报名结束后,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审验报考人员的学历,确系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类)及以上学历视为正式报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4. 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这一竞争性开考比例,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
2. 考试方式
笔试按照人事考试规范化的要求,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场、考号随机编排。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计分方法
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以上学历者免笔试,直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本人愿意参加笔试的,也可以参加笔试,如参加笔试,计分方法与其他参加笔试考生一致)。其他考生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到低排序,与报考相同岗位免笔试考生合计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参加笔试考生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按笔试成绩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前,如有个人自行放弃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如达不到教学能力测试比例,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领导组批准后,比例可适当放宽。教学能力测试开始后,如遇考生缺考,使该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情形,该岗位考生仍正常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其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于本场次教学能力测试平均成绩,可以进入体检环节,等于或低于本场次教学能力测试平均成绩的予以淘汰。
笔试成绩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大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
(四)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按所报专业分组进行,采用讲课的形式,每人备课时间为6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大同市2012—2013年度现行高一年级教材,教学能力测试考官按岗位需求确定有关专家组成,试题由专业命题机构或考官集体研究命制。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由各考官独立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根据剩余考官打分多少,算术平均计算教学能力测试得分。
免笔试考生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排序,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排名进入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内的,作为体检人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未进入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内的淘汰(如免笔试考生与参加笔试考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免笔试考生优先),空缺名额根据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的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70%之和排名依次递补,如参加笔试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视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期间对体检区域和考生实行封闭、编号管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由主检医师签字并由体检医院加盖公章认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由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合格与否的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审定后,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同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办理入编、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组同意后,不予以办理正式入编、聘用手续。
五、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收条件的。
2. 招收前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3. 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 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同县人民政府成立“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李立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红斌(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广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志宏(县科技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茂萍(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郭 龙(县纪委副书记)
仝济峰(县编办主任)
吴孟龙(县一中校长)
梁金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
宋生成(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广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一中校长吴孟龙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有关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承办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七、要求
1.公开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2.公开招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回避制度。
3.各有关单位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八、经费保障
公开招聘要励行节约,降低成本,防止乱收费。
九、监督措施
1. 在笔试、教学能力测试过程中采用摄像监控、手机信号屏蔽等措施。
2. 纪检监察人员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
3. 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 公示拟招聘人员。
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
2013年 1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