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通知,2013年上半年继续安排在岗幼儿园教师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课程考试。现将有关考试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1.报考对象
目前在余杭区内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健康状况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但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
2.现场确认及时间
时间:2013年1月31日至2月1日;地点:红丰南路116号余杭区社区学院行政楼502室;联系电话:0571-86143630。
①首考生报考对象必须本人办理现场确认。随带材料:①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复印件用A4纸);③《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报考登记表》(见附件)一份。
②补考生报名是指凡在2012年10月参加浙江省教师资格《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首考,双门或一门课程不合格的人员,由考生本人直接办理补考现场确认,确认时间、随带材料与首考生相同,同时带上上次考试的准考证。
3.收费标准
考务费每门48元,准考证制作费每人15元。
附件:《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考登记表》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3年1月29日
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考登记表
考生类别:□首考生 □补考生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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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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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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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区(县、市)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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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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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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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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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
教师资格
种 类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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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共产党员 □共青团员 □其他 | |||||
性 别 |
□男 □女 |
学 历 |
□专科 □本科
□本科以上 |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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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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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余杭区内幼儿园在职教师 | |||||||
课程报考 |
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 | |||||||
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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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考资格
所在单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
符合报考资格
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 ||||||
注:1、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2、各项内容请用正楷字认真填写,选择内容请在“□”内打“√”。因填写或选择错误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3、准考证号码、资格审核人员签名由社区学院工作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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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