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院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招聘专业: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等)、外国语言文学、心理学、教育学。
职位:副教授2名,讲师2名(面向校外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已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或其他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应聘者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篇),并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第二作者以上)。
②主持一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横向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个人排名在前三名以内)。
7.执教经历与要求:有3年以上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经历。能独立承担对外汉语教学(或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方向的硕士生和对外汉语或汉语言本科生教学任务。现任副教授应聘者需指导对外汉语教学(或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方向硕士生一届以上,现任讲师应聘者应有协助指导硕士生的经历。同等条件下,有国外工作、留学经历的优先考虑。
8.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二)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
3.外语、计算机水平:具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或其他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5.学术水平: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具备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
6.执教经历与要求:有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能胜任对外汉语或汉语言专业的本科生教学工作。
7.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
(请从h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engagement/201111/588.html下载)
(二)其它材料
1.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应包括本人所有著作的目录、已承担过的所有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学术和工作经历,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教学工作量证明1份、科研项目证明1份、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5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或代表作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篇)及学术著作或教材(第二作者以上);拟送审的代表作3篇(一式三份)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2.应聘讲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应包括本人所有著作的目录、已承担过的所有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学术和工作经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论文2篇或第二作者以上的专著)和两位学者的推荐函。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书面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院。
副教授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2月7日;
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3日。
讲师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月31日;
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2013年1月31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黄亚男老师、周小兵院长
联系电话:020-84113110
E-mail:huangyn@mail.sysu.edu.cn;
flszxb@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国际汉语学院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