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度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要求,现就2012年度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审查资格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缴纳面试考务费。
未按规定时间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共一天半,时间:1月23日(9:00-12:00,14:00-17:00),24日(9:00-12:00)。
现场资格审查补充材料递交截止时间:1月24日17:00。
递补时间:1月25日-26日(9:00-12:00,14:00-17:00)。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费时间:1月23日-24日(9:00-12:00,14:00-17:00)。
递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费时间:1月25日-26日(9:00-12:00,14:00-17:00)。
(二)地点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临沂第三十中学(原马厂湖中学,解放路西段马厂湖镇政府驻地东,市内乘2路、27路车到马厂湖中学站下车)。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2年度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1寸近期与报名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
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生源地证明可以为高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或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管档部门公章)。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2、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
3、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上述材料除户口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用人单位暂存。
四、面试资格审查程序
1、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到负责本人应聘岗位的资格审查组提交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对于因各种原因需要应聘人员补充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可以到负责应聘岗位的资格审查组指定地点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月24日17:00。
2、应聘人员缴费。资格审查组对符合应聘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退回户口簿、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留存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及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由应聘人员携带面试资格审查表到收费组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携缴费单据和面试资格审查表到资格审查组确认缴费结果,资格审查组收取面试资格审查表,在面试资格审查表上登记缴费单据号码后,将缴费单据退还应聘人员。
3、递补。对在资格审查时弃权、审查未通过、未按时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组审定和现场指导组复核无误后,可由资格审查组通知下一名应聘人员递补。因材料不齐并未按时递交补充材料的或已确认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简章规定需进行递补。
4、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发布取消面试资格及递补人员公告。
五、其他注意的问题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浏览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