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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参与推动我县教育强县建设,经叶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县外引进部分高中、初中和小学优秀在编在岗教师充实到我县教师队伍。为扎实做好教师引进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师德师风与业务实绩并重原则;
(三)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聘、资格准入原则;
(四)坚持学科配套、结构合理和德才兼备原则。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叶县范围外,通过公开招聘在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教龄须满一年;
4.高中和初中教师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或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均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初级或以上任职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未消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相关政策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档案中存在问题未处理到位的;
7.按照法律或有关规定不宜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核查、面试、考察、体检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8:00至8月24日18:00,有意向的县域外优秀在编教师在征得现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报名。报名须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文件以“本人姓名+报考学段学科”命名,发送至yjw30266@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
1.《叶县2023年公开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1)和《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学位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网上验证报告);
5.户口本(含首页、索引页、本人页);
6.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师德考核等次、工作实绩等材料,并加盖公章;
7.现工作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8.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模板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
9.由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近期)。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初审结果。报名材料不齐全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资格核查
报名登记人员须通过资格核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核查由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对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逐一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或资格核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核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学段学科的现行教材,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者不予进入考察体检环节。面试由县教体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未能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以县人社局为主,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等部门配合。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准入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问题未查清,处理不到位的,取消引进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时提供个人档案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分配
按实际岗位和需求聘用到缺编学校工作,原则上按原工作岗位对等安排,以户籍所在地安置为主,高中部分学科若无岗位空缺者将分配到初中任教。凡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若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公开引进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教师引进工作顺利开展。
七、有关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引进教师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引进教师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已受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项
教师引进期间,应聘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凡各环节通知不到或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本方案由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375—805274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