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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鲁山县工作,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20〕1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通过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引进人才1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需引进、专业对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
(一)取得相对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且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二)取得相对应学历学位证书的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三)取得相对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三、岗位、数量及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招才引智计划引进人才145名,其中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50名;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3名(中学教师),具体岗位、数量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附件2。
四、报名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经县级以上政府公开招聘,在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分配;
7.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鲁山县特岗教师;
(5)鲁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后可安置到鲁山县事业单位工作,尚处于服务期的人员;
(7)被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与报考学段层次一致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所有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与所报学科一致。
持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报名应聘,聘用后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在一年试用期内(自聘用上岗之日起开始计算)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ls.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指定网站报名,
网站地址:
https://qzpta0.chinasyks.org.cn:18443/cn_hnzyrlls/index.html#/index
1.提交报名
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鲁山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报考专业技术岗位,有5年以上公办学校任教经历,本科生超过30岁,硕士研究生超过35岁的还需提交2017年以来的工资表),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必须一致。
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3.报考资格初审及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于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3日内进行,对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8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2022年11月17日17:00之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11月17日17:00之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11月15日17:00之前,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鲁山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时使用。
4.网上缴费及减免考务费
(1)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2年11月16日17:00期间,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60元/人,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减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中午12:00前。
办理方法:请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再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须向指定的电子邮箱(pdsszyrck@163.com)发送以下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乡村振兴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
低保、特困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pdsszyrck@163.com),免缴笔试考务费咨询电话:0375-7172279(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而定,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ls.gov.cn),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鲁山县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管理岗位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2)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科目包括《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新课改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40%+学科专业知识×60%。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在鲁山县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和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2.面试
(1)管理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符合报考条件的网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年龄超过30岁的本科生和年龄超过35岁的硕士研究生任教满5年的,须提供2017年以来的工资表。
⑤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材料。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管理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届时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六、政策待遇
1.政治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鲁山做出突出贡献且表现优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规定的,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选拔拔尖人才、先进工作者等方面优先考虑。经考核优秀的人员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和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2.工资待遇: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按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3.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聘用合同年限内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的按比例发放(5年内每年发放购房补贴3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人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聘用合同年限内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按比例发放(5年内每年发放购房补贴1万元)。夫妻双方同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补贴标准高的一方全额、另一方减半计发。
4.生活补贴:引进人才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5年内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人才每年3000元,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每年5000元,共发放2年。
5.家属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有工作意向,符合就业条件,在原单位属于行政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要安置工作的,由县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编制部门根据个人意愿和单位需求情况,协调落实工作岗位。其他情况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子女入学入托,根据本人意愿,由县教体部门按照就近就优原则办理。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鲁山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75——7172197;
政策咨询电话:0375——7172279;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5——6151000。
鲁山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鲁山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未尽事宜由鲁山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鲁山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