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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根据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单位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练员17名(岗位设置见附件1)。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体育事业,具有现代体育理念,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训练经验,能胜任体育训练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岗位相应体检标准和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4.年龄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平顶山市2022年公开招聘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教练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ds.gov.cn/)、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tj.pd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专用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2年11月25日9:00至2022年11月27日17:00,报考人员到平顶山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楼407室(新华区矿工西路258号院-西体育场)进行现场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报名信息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成绩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5张;留学归国人员应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因疫情原因,无法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将报名信息表(附件2)及以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邮箱pdsszjbgs@163.com。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岗位报名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根据岗位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2.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提供48小时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报考人员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招聘的形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训练课试讲的方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满分100分,分值占总成绩的70%。
2.训练课试讲。训练课试讲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教学能力,满分100分,分值占总成绩的30%。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训练课试讲×3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现场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加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考试设置最低分,低于最低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者,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本人档案、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就业报到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成绩证书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以及试用期间和定级定岗后。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记入不诚信档案。查明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专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所留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4.监督举报电话:0375-2629803、0375-2979991
咨询电话:0375-2979951、0375-2629965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