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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调动广大农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缺员问题,经研究,从本县农村学校遴选13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按照“城乡统筹、合理流动、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公告。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城乡师资配置,全面实施县管校聘,建立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统筹和动态管理。
二、岗位数量
根据城区生源变化情况,经核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岗位共130个(具体岗位见附件1:2023年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遴选岗位表)。
三、遴选对象
城区小学、城区初中面向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在编在岗教师。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参加遴选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遴选人员应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上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全日师范类可放宽至专科)。
3、报考教师必须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除2012至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可按原招聘岗位学段报考外,现岗位在初中的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岗位;
4、2020年10月前正式招聘为我县在编教师,农村教师须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连续任教满三年及以上。
(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教师补员报名:
(1)近三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近三年内因有偿补课、推销教辅资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规定被查处或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
(4)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满三年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包括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遴选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考到学段学科,每个人只限报名一个学科,重复报名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通山县教育局609室。
3、报名材料:(1)《2023年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遴选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见本公告附件2,自行下载A4纸单面打印);
(2)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最高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5)任教年限、工作环境证明;
(6)五年内获最高荣誉证书及复印件(2018年9月1日-2023年7月31日);
(7)八年内优质课或说课获最高奖证书及复印件(2015年9月1日-2023年7月31日);
(8)八年内优秀论文获最高奖证书及复印件(2015年9月1日-2023年7月31日);
(9)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10)2023年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员遴选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交乡镇中心学校,8月17日上午9点前乡镇中心学校评分后统一并送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
(11)另交报名表同底2寸相片两张。
本次遴选考核评分项目中奖励、优质课(说课)、优秀论文在报名时,仅接受一次教师提供最高等次证书及复印件。报名所需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等资料均由教师本人提交,实行一次性申报,不得弄虚作假;相关申报资料由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审核把关,并确保真实性。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组织,并对教师提交的证书和证明审核签字盖章,教师本人将签字盖章后相关资料一次性交教师发展中心(609室)。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班对所有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复审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遴选;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考核要求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对教师提交的各类证书、证明真实性进行审核负责。考核评分表由乡镇中心学校考核后在8月17日前统一交教师发展中心,由教育局组织专班进行复核,考核评分最终得分以教育局复核分为准。
(四)笔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23年8月18日(下午3:00-6:00),通山县教育局609室。
2、笔试时间地点:8月19日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报考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报考小学学段的专业知识内容初中占50%、小学知识占50%;报考初中学段的专业知识内容高中占50%、初中占50%;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试题不分学段。
(五)总成绩计算
本次遴选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考核占30%、笔试占70%。
(六)确定人选
按遴选岗位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定遴选入围人员。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小于1:1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百分制)及以上,否则,不予遴选聘用。如总成绩并列,按以下顺序优先:1.笔试成绩高者;2.学历高者;3.从教年限长者;4.职称高者。
(七)公示
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通山教育公众号上公示本次遴选总成绩,请报考教师随时留意公示信息。
(八)选岗
公示无异议后,分学段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确定学校办理调动手续。遴选入围教师必须无条件服从县内援教工作安排。
(九)岗位设置
调入教师根据调入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重新定岗,如调入学校无空缺岗位,将按相应职称最低岗位等级确定,并重新核定工资。
(十)工作考核
本次遴选补员的教师,须在选定岗位工作满三年,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在城区任教满一年后,教育局将进行工作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重新进行岗位调配。
六、工作纪律
(一)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审核报名教师的资料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报名教师凡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本次补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3年内不得申请进城任教。
附件1:2023年通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遴选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