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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2023年我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5、户籍要求。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光山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6、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
7、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岗位条件详见:光山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光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2、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包括:特岗教师、订单定向毕业生;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7、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禁考期限的;
8、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10、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均以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初次登录请先注册,点击【考生注册】进入注册;点击【考生登录】选择需要报名的招考项目,进入报名资料填报界面;提交报名资料后可进入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上传页面,上传完毕保存并提交报名。
1、电脑端网上报名入口: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报名系统网址(http://411522.jbaoming.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手机端报名入口:考生扫描二维码(二维码见附件)或关注公众号【捷报名】,点击公众号【考生报名】进入报名页面,选择【信阳市光山县】点击报名进入考生登录页面。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标准证件彩照,单色背景,必须反映本人特征,JPG,JPEG格式,大小2M以内)。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提交报名申请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3、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应通过原报名网站使用微信支付缴纳考务费30元。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已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24:00,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合格并已缴费人员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2日8:00—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将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四)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含试用期)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诚信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公告、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8月13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一科,满分为100分。
3、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结束后,由光山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4、加分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南省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和《信阳市激励大学毕业生入伍6条优待办法》等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自信阳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总成绩再加2分。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23年8月11日下午17:00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10室)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未提交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同一岗位招聘人数5人(含5人)以上的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2、资格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另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需要提供任教两学年及以上工作证明并加盖任教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章)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相关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还须按要求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配偶一方是光山县户籍的,可以报名,但须提供配偶的光山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县外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辞职或辞聘报考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有批准权限的单位辞职或辞聘等相关手续。
3、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因素)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凡是因电话无人接听(3次)、关机、停机等联系不到报考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不再继续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程序。
招聘岗位通过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对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
1、本次招聘初中、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小学全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人选的确定。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4、如岗位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在不同的面试考场参加面试,为避免因这些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应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
为体现面试的公平、公正,对小学全科、幼儿教师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试者,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以固定人数编入不同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5、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考生须对个人信息严防外泄,否则责任自负。
五、选岗
本次招聘初中、幼儿、小学全科教师岗位采取选岗的方式,体检前需先选择单位。选择单位的方法是按照应试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应试者本人自愿选择单位,即考试成绩总分第一的先选,依次类推。若考试成绩并列,按先笔试成绩(含加分因素)高者优先,如相同,再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再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选岗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选岗对象放弃选岗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时,按先笔试成绩(含加分因素)高者优先,如相同,再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再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具体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在体检、考察合格的前提下,按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为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计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的。
九、纪律与回避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光山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sh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请报名考生在考试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联系。
以上公告由光山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光山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手机端报名入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6—8871881(人社局)
0376—8879606(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