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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岗位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2023年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7名(教育类24名,卫生类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潢川县2023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应为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学历、专业要求,本公告学历条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5.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潢川县人民政府(http://www.huangchuan.gov.cn)进行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招聘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可以登录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也可以扫描二维码(二维码见附件)或关注公众号名称【河南省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点击公众号【考生报名】进入报名页面,选择【信阳市潢川县】点击报名进入考生登录页面。
网上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8:00至4月28日17:00。
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认真阅读《潢川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正面免冠近期三个月标准证件彩照,单色背景,必须反映本人特征;JPG,JPEG格式;图片宽高比295:413,大小2M以内)。(特别提醒: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1日8:00至4月29日17:00。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网上缴费。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应通过原报名网站使用微信支付缴纳考务费30元。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已缴费”,表示考生的网上缴费操作已经完成。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17:00,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系统将于缴费日期截止后第二个工作日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18日9:00至5月20日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16:00。
(2)现场地点:中原龙子湖学术交流中心(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西北角)潢川县事业单位招聘专区。
(3)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1,自行下载或现场领取);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学历证、学位证未发放的提供所在院系学历、学位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后,材料原件退回,留存复印件。
(4)考生现场报名时扫二维码同步填写网上报名系统信息。
3.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对我县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4.报名工作结束后,汇总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信息,根据岗位类别和报名统计情况,采取不同的考试形式。其中: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等于或小于3:1的,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大于3:1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察程序。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通知信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类别设置,本次招聘考试分为
教育类、卫生类两个类别。教育类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合卷,卫生类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每个岗位类别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潢川县参加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自潢川县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23年4月29日17:00前向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股(802室)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经审查符合加分规定的,将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因素),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关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免笔试考生不需要提供)、《潢川县2023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国外学历人员可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或证明。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所用教材统一为普通高中现行使用的教材,试讲课题从指定的教材中抽签确定,试讲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卫生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因素)×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顺序确定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事业单位最低服务三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与回避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和回避制度。对发现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十、相关待遇
(一)纳入事业编制。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其管理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实施潢川“就业奖”。对全职引进并签订五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分期给予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家费10万元,生活补贴每年2万元(三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万元,生活补贴每年5000元(三年);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高级技能等级以上的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
(三)全员安居保障。为来潢就业创业的非潢川籍高校毕业生,无住房的提供保障性人才公寓供其租住。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3005533(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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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