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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以及港口区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经区委和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和教学辅助教师。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港口区各中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共有11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21人。具体如下:
第一类:使用中小学事业周转编制招聘。计划招聘岗位8个,计划招聘教师15人,其中:城区小学岗位3个,计划招聘9人;城区中学岗位4个,计划招聘5人;乡镇中学岗位1个,计划招聘1人。
第二类:使用幼儿园核定事业编制招聘。计划招聘乡镇幼儿园岗位1个,计划招聘教师2人。
第三类:使用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计划招聘岗位2个,计划招聘教师4人,其中:城区幼儿园岗位1个,计划招聘3人;乡镇幼儿园岗位1个,计划招聘1人。
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编办法〔2021〕60号)文件规定,使用事业周转编制的人员纳入用编单位人员总量按在编人员管理。
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件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按周岁计算,以2023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报考人员须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使用控制数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2023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
(四)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需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笔试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笔试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已经认定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可以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七)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1日8:30—8月7日17:00进入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在公告中找到报名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58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二)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上传有关证件(书)(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2日9:00至8月8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将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8月7日报名的必须在8月8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3年8月6日17:30至8月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进入“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58。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每人每科50元。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共设两个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因此本次考试收取考生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9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若不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实有人数开考。无考生报名的岗位取消该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
岗位改报时间。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通知后,可于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8日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于8月8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8月11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进入“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58。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2.笔试方式和时间:拟于2023年8月13日(星期日)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具体安排: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公布。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报考岗位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因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到考察环节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查。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不能提供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发布面试公告。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根据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经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无考生面试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面试人员确定后,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通过现场备课和试讲方式开展。每名报考人员的现场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七、考核和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若以上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确定后,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发布考察和体检公告。
(二)考核。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报考人员本人自付。
八、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原则上,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需要进行选岗,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选岗。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聘用单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经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聘用到岗后,按照《防城港市港口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港区教字[2018]29号)等县管校聘相关文件管理,须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在港口区内的调配安排。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应与用人单位签定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不得再参加2023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有关说明
(一)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防城港市人才网发布的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设置,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0-2810065、2810010。
附件:1.2023年度港口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周转编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