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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东兴市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东兴市教育事业发展,结合东兴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岗位空缺实际情况,经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东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二)其他非定向招聘的岗位,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聘。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的岗位分为事业编制(周转编制)岗位和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两类:
(一)免笔试岗位(39个)
1.使用事业编制(周转编制)的招聘岗位33个,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5人。其中高中岗位4个,招聘教师4人;初中岗位22个,招聘教师24人;小学岗位7个,招聘教师7人(详见附件1)。
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招聘岗位6个,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10人(详见附件2)。
(二)笔试岗位(65个)
1.使用事业编制(周转编制)的招聘岗位62个,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其中高中岗位6个,招聘教师8人;初中岗位25个,招聘教师35人;小学岗位31个,招聘教师57人(详见附件3)。
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招聘岗位3个,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8人(详见附件4)。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按周岁计算,以2022年8月13日(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时间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为截止日期。报考人员须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为1986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免笔试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岗位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为1981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3、4。
4.专业设置参照附件9:《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附件1、2、3、4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
5.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劳动关系。
考生在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若能提供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察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已经认定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面试。
8.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精神,符合“非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边境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含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五、报考程序
(一)招聘形式
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和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1.免笔试岗位:采用现场接受报考人员报名,直接面试的招聘形式进行招聘。
2.笔试岗位:采用现场接受报考人员报名,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权重比例计分算考生总成绩确定考核人选形式进行招聘。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至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材料。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22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报名登记表》或《2022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免笔试)报名登记表》2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考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同时提交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隐瞒身份骗取报考资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对于教师资格证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有关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对东兴市外较远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人代为报名,特别是近一月内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中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进入东兴须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员,必须要委托人代报名。委托人代报名时,委托人要将书面委托书(内容中要注明本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委托人并签字按手印方有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各相应材料原件,交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3.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每人每科50元。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共设一个科目,因此本次考试收取考生笔试考试费每人5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4.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若不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向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实有人数开考或核减招聘人数。无考生报名的岗位则取消该招聘计划。
5.岗位改报时间。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通知后,可于2022年8月17日9:00至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原缴费渠道统一退费。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于8月18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
6.准考证领取。报考笔试岗位的根据报名和审核情况,报名通过的人员由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通知考生,在笔试前到东兴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领取准考证。
7.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东兴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楼后广场),0770-7681247。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1.笔试方式和时间。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拟于2022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3.笔试成绩公布。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报考岗位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岗位。笔试成绩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为准。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由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向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免笔试岗位。符合报名条件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由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向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该岗位资格审核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2.发布面试公告。报考笔试岗位若因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报考笔试岗位的若无考生面试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面试人员确定后,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含)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考察程序,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笔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若以上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确定后,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发布考察和体检公告。
2.免笔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在招聘职数内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确定后,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发布考察和体检公告。
3.考察。考察工作由东兴市公招办组织实施。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结论。
(二)体检。
1.东兴市公招办负责组织体检人选的体检工作。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体检人选本人承担。体检人选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东兴市公招办及时进行复查。
(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具体做法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和使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地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九、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招聘工作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凡涉及招聘工作的各项时间节点如有调整,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科学研判后决定,报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后,在控制规模、确保安全前提下开展。
(四)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十、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东兴市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由东兴市公招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0-7681247、0770-7675110
附件:1.2022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免笔试)岗位计划表.xls
2.2022年东兴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免笔试)岗位计划表.xls
3.2022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岗位计划表.xls
4.2022年东兴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岗位计划表.xls
5.2022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疫情防控须知.docx
7.2022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免笔试)报名登记表.docx
8.2022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报名登记表.docx
9.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
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