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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2名(事业编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方法下同)。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3年毕业生招聘。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条件(含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的资格证书。
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时间:2023年1月7-8日)的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的可以报名。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23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6.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1月2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6日——5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涟水县教育体育局。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
(7)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其中2021年、2022年毕业至今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未缴纳社保证明。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5月21日。
(二)笔试
笔试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范围: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23年5月2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和中职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教师岗位为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和中职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教师岗位为5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对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四)技能测试
报考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和中职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参加技能测试,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1.技能测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报考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和中职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2.技能测试方式:详见《2023年涟水县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方式》(见附件6)。
3.技能测试时间:与面试时间相同。
4.技能测试地点及要求:详见《技能测试通知书》。技能测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和公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有技能测试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无技能测试或者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5);③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5)④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涟水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应聘岗位代码为06-54岗位的,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聘用后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被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涟水县教育体育局:0517-8238038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涟水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7-82399098
涟水县人社局:0517-82380779
本公告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