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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阴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5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请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6日至2003年4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代码为13)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取得岗位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招聘。
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请见附件2)执行。
6.《岗位表》的“其他条件”列对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取得时间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无特别要求的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00)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
7.报考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且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8.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15号)文件要求,凡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加盖“乡村”或“乡镇”印章的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
9.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
【友情提醒】4月28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所缴纳的费用视为面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7-80853191。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报考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代码为13)下属事业单位卫生岗位且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报名成功人数不超过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免笔试。
笔试时间及内容:2021年5月29日上午
9:00-11:00《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岗)
9:00-11:00《教育学、心理学与专业素质》(教师岗)
9:00-11:0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卫生岗)
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卫生岗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岗位笔试总分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地点请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hy.gov.cn/)发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参照此标准执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ghy.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