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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党工委、管理办研究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学位。
5.本次招聘岗位面向2023年毕业生招聘。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报考人员在本科及研究生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均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条件按《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2)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淮安生态文旅区福地路生活广场502会议室。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2张(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②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⑤研究生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协议实行网签的提供高校出具的网签证明);
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还未认定的提供面试成绩合格证明);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声乐方向专业课成绩单、获奖等);
⑧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考生完成缴费确认,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和专业面试(试讲),先进行综合面试,再进行专业面试。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人选确定:报名成功人员,统一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综合面试时间为3月25日,地点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面试成绩在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2.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专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拟进入专业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专业面试人选。综合面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综合面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进入专业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专业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试讲。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试讲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技能加试
(1)报考小学音乐教师(声乐方向)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凡参加专业面试且成绩合格者,均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综合面试、专业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折算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小学音乐教师(声乐方向)岗位的: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40%+技能加试成绩×30%;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60%。
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专业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取专业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专业面试成绩仍相同,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没有技能加试或技能加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因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专业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在参加体检前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其中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202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4)。),如不能在体检前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应原件则视为放弃参加体检资格,在同岗位专业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后,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专业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03和04岗位拟聘用人员由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由专业面试成绩高者先选;专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试的岗位,由技能加试成绩高者先选,没有技能加试或技能加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社会事业局:0517-8922177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营商环境优化局:0517-83638916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淮安生态文旅区管理办公室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