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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金中海湾学校于2020年12月设立,学校位于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阿里山路西与港澳路、海峡路的交界处。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承担高中学历教育。设定办学规模为学生总数2400人;全寄宿制;招生范围为汕头市;2021年秋季开始招收高中一年级学生。
学校占地104.9亩,总建筑面积11万8千平方米,按国家示范性高中标准设计、配套,高起点、高标准配套各教育教学场馆:教室配备空调、智慧教学平台;400米8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1个;体艺馆1座(含50米标准泳池和25米训练池各1个、篮排球馆1个、篮球训练场2个、羽毛球训练场4个、乒乓球训练场16个、体操运动场4个);图书馆1栋,其中配有阅览室、自习室、社团活动室、音乐训练室;学生宿舍3栋(6人一间),备有空调、开水热水设备;学校为每位教职工提供校内住宿;设地下停车场,面积19508㎡,另设师生餐厅。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edu/)、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http://www.stjzhwxx.net/)、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点1: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海峡路6号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第二教学楼;
地点2: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3.资格审核:由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发放报名回执。
4.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海峡路6号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第二教学楼。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应聘人员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报名回执,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的证书证件等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1)本人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尚未毕业的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简历,主要包括教学技能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书(证明)。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3年5月1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市教育局同意后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
(3)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4)2020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属政策性加分对象,须在报名截止前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加5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下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1.笔试:
(1)主要评测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能力。
(2)组织形式和时长: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
(3)时间、地点及须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市教育局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1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市教育局在收到查分申请于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2.面试:
(1)面试对象: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数。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
(3)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等面试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公布。
(4)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5)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成绩仍然相同的,则由市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四)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结束次日,依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
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组织实施。
教师人员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发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用人单位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用人单位组织的考察,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入职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入职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和汕头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推迟体检、考察、入职时间。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金中海湾学校0754-81883956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二)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54-88837652
附件:
1. 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汕头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