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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广东汕头华侨中学创办于1932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的一所公办侨中,是广东省四所重点华侨中学之一。学校1997年通过广东省一级学校评估验收、2008年获得广东省高中教学水平评估优秀等级暨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确认。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和谐校园先进学校”“广东省普教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等。2020年,学校被确定为广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示范推广项目学校、广东省信息化中心学校、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
汕头侨中历史悠久,人才辈出,著名校友遍布海内外,其中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科创始人潘懋元,中国工程院院士饶芳权,林业部原副部长蔡延松,全国人大原常委、全国侨联顾问王宋大,“九夺全国冠军”的蔡艺墅,泰国总商会永远名誉主席刘锦庭,北京潮商会会长张章笋,“总理座上宾”“全国十大向上向善好青年”王锐旭等。
作为粤东知名学府,汕头侨中汇集了全国优秀教师、省学科专家、省中小学名班主任等一大批专家名师。目前我校共有省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1人,市教师工作室主持人3人,学校近半专任教师为高级教师,其中省特级教师3人、正高级教师3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专家和名教师培养对象7人,居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前列。学校更有一大批年轻老师正在茁壮成长,他们在全国、省、市各类比赛及活动中崭露头角、屡获大奖,成绩喜人。
学校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志、严、实、美”的校训,落实“一切为了师生的发展”的办学理念,突出“理科实践”、“足球·游泳”、“心理健康教育”等办学特色,擦亮“侨”字招牌,全力打造信息化、高质量、高品位的“有爱侨中”。新时期的汕头侨中在办学中不断地追求卓越、优化发展,全面追求优质教育,不断适应时代对名校的要求,对优质教育、优质办学的要求,为建设现代化一流名校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中《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stqzbgs@163.com,邮件主题名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姓名。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
3.资格初审:广东汕头华侨中学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4.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尚未毕业的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时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聘用后1年内取得应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聘用满一年未取得应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直接面试
1.面试方式。线下直接面试。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或说课)。
2.面试地点和时间:硕士招聘可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经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招聘名额。上半年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底;第二批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广东汕头华侨中学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4.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60%。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面试的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和广东汕头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广东汕头华侨中学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
1.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和广东汕头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广东汕头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考察工作由广东汕头华侨中学成立考察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和广东汕头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面试前,广东汕头华侨中学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需增加招聘名额的,经市教育局报市人才办批准,可适当调剂招聘名额。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广东汕头华侨中学组织实施。
(三)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四)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联系电话:0754—88179804;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中《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附件:1.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广东汕头华侨中学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