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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师范类公办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附属幼儿园教师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幼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4.持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此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8:30至4月23日16: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8:30至4月27日16:3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1面试内容为教学展示与技能展示,岗位2面试内容为教学展示。
2.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9:00-11:00。笔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综合成绩: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与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2023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将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幼儿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邮编:350007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8806491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校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3457935(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