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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我区干部人才队伍,引进和储备一批专业化和急需紧缺人才,夯实“鲁西领跑、全省先进”强区目标的人才支撑,计划通过“茌平优才”引进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引进岗位为区委、区政府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岗位类型不同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岗位,其中综合类12人,教育类39人,卫生类53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博士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空缺限制,可根据引才单位需求及个人意愿安排工作岗位。
教育类教师岗位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2023年住培结业人员可先报名参加考试,未按期取得住培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按相关规定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3日16:00
审核时间:2023年4月21日11:00—4月24日12: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21日11:00—4月24日12:00
报名人员登陆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ping.gov.cn),如实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格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可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综合类岗位由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组织部和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由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留存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面试、考察时使用。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
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错过报名时间。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作为人才引进考察的内容。
报名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引才单位咨询电话咨询。引才单位咨询电话可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为保证人才引进顺利进行,对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15倍以上的,先进行初试,按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其他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模拟讲课或技能测试等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初试及面试形式、时间等具体内容另行通知,以后续公告为准。
四、考察体检
1.考察。博士全部进入考察范围,硕士研究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人选名单在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成立专门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引进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考试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确定具体聘用单位,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入正式事业编制管理(卫生类为总量控制),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引进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引才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组织部、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组织部:0635-4276711
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7298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