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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邮电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中职学校。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1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信息技术实训指导教师(序号11)、校医(序号13)岗位报考者具有与岗位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在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省邮电学校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12:00—2023年4月12日16: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4月19日8:00—2023年4月20日16:3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福建省邮电学校网站的通知,及时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任教师(序号1-8)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形式;体育教师(序号9)、舞蹈教师(序号10)、实训指导教师(序号11)面试分为技能测试和片段教学两部分,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该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实操能力;生管教师(女,序号12)、校医(序号13)、党委工作科职员(序号1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笔试时间:2023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1)专任教师(序号1-8)、生管教师(女,序号12)、校医(序号13)、党委工作科职员(序号14)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
(2)体育教师(序号9)、舞蹈教师(序号10)、实训指导教师(序号11)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30%、片段教学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专业方向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6)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7)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5.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省邮电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李厝山60号
邮编:350008
电话:0591-83573916、83560987
E-mail:fjydrsk@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邮电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教育厅人事处与福建省邮电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87091482(省教育厅机关纪委)
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3597265(福建省邮电学校纪检)
福建省邮电学校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