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4月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仍按浙江省文件精神要求执行,此次报名对象为:
1.2010年3月底前已从事幼儿园教师工作的在岗幼儿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和所在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2.2012年10月考试已通过一门的考生,可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身份证报考未通过的另一门课程。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月6—7日到台州市教育考试院报名。报名时请带所在单位和所在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的证明、毕业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各类人员的教师资格必须经《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具体相关信息及文件精神,请随时查看台州教育网站(www.tzedu.org)的“招生考试.社会考试”栏目。
四、注意事项:
1.2013年4月是浙江省组织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最后一次考试;如果2013年4月考试只通过一门课程的考生,另外一门课程就没有补考机会,希望考生有思想准备。
2.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地址:椒江,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大楼8楼。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